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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“完全没想到这么快我的钱就到手了,诉前保全太有用了!”张女士收到执行款时由衷地感叹道。
事情得从18天前说起……
“我要起诉!王某欠我60000元房租,一直拖着不给。欠条也换了,承诺书也写了,他说等最近的执行款到账后就付给我,但是这几天打电话他不接,我看他这次又要放我鸽子了……”一大早,张女士急匆匆来到巴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求助。
几年前,张女士和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张女士将房屋租给王某使用,王某按年支付租金。合同到期后,王某尚欠张女士60000元房租未付清,经商议王某给张女士出具了欠条,承诺三个月内付清。然而,三个月又三个月,张女士自此走上了漫漫讨债路,一次又一次的信任落空,王某拖欠的房租成了张女士的“烦心债”。
一个月前,张女士再次找王某催讨,王某更换了欠条并出具还款计划书,承诺将用其在法院的执行款支付房租。可是,约定的时间即将来临,王某却再次玩起了失踪……
考虑到张女士情况紧急,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,她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。于是,立案人员迅速在立案前向张女士送达了《财产保全告知书》,建议张女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还耐心指导她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所需的材料。
立案庭诉前保全团队收到张女士提供的担保及明确财产线索后,立即开展材料审核,认为张女士的申请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,于当日作出扣留王某应领取的执行款60000元的裁定,并立即移送执行局实施保全。执行保全团队第一时间启动了保全程序,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财产线索,扣留了王某应领取的执行款60000元。
与此同时,在立案庭速裁团队的主导下,调解工作也在有序推进。速裁团队法官在了解保全进度后,通过各种方法终于联系到王某,向王某言明利害关系,告知其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保全财产的强制执行风险。最终,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确定了支付时间。王某全力配合法院提取其应领取的执行款60000元,并迅速支付给了张女士。
至此,历时18天,张女士的“烦心债”终于得以顺利化解。
这是巴东县人民法院坚持立审执一体推进,推进申请保全告知制度实施,做实做细源头治理,厚植司法获得感,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生动缩影。下一步,巴东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,充分发挥“以保促调、以保促执”的优势,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,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兑现,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